吉环固字〔2009〕19号
关于举办2009年危险废物管理
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长白山管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全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危险废物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009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环保局负责危险废物管理人员1—2名,县(市、区)级环保局负责危险废物管理人员1名,各市(州)环保局组织和承担2009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更新调查工作及抗生素药渣和废氯化汞触媒产生及处置专项检查工作人员各1名。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09年11月25日至27日,24日17时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长春市亚泰宾馆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968号。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6路、306路到重庆路下车。
电 话:0431-88931777。
三、培训内容
(一)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现状;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程序;
(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
(四)固体废物法律体系及鉴别;
(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及处置;
四、相关要求
请承担2009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更新调查工作及抗生素药渣和废氯化汞触媒产生及处置专项检查工作的人员提交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书面材料及辖区内调查数据(电子版),并进行讨论。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38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不安排接站,自行前往。
(三)各市州环保局请于11月19日前将本地区与会人员名单统一报省固废中心。
联系人: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李婉茹
电 话:0431-82734255 13756440579
邮 箱:ru79775@sohu.com
附件:2009年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回执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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